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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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補償規定是什麼?

一、故意傷害補償規定是什麼?

故意傷害補償規定是什麼?

故意傷害補償規定是需要對於對方的實際損失來進行賠償,但這並不是補償。故意傷害賠償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3、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二、故意傷害罪該如何判刑?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4)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爲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在刑事責任方面達到輕傷以上的後果就需要追究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責任,在民事賠償方面的話是需要根據對方的實際損失,比如說實際方面的醫療費用來進行確定。除此之外還包括有誤工費,用護理費用以及交通補助費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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