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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轉讓軍隊房地產罪既遂量刑標準細分是什麼?

一、擅自轉讓軍隊房地產罪既遂量刑標準細分是什麼?

擅自轉讓軍隊房地產罪既遂量刑標準細分是什麼?

最新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既遂量刑標準如下:

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條 違反規定,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的認定是什麼?

認定本罪時,應注意區分本罪與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的界限。這三種犯罪的對象都涉及到房地產,在定罪上可能發生混淆,應注意正確區分其界限。其主要區別是:

1、犯罪侵害的客體不同。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侵害的是軍隊房地產的管理秩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侵害的是國有土地管理秩序,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侵害的是國有土地管理秩序。

2、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的對象是軍隊的房地產,表現爲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的產權關係,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對象是一般土地,表現爲轉讓、倒賣這些土地的使用權,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的對象是國有土地,表現爲將這些國有土地非法低價出讓。

3、犯罪主體不同。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的主體是軍人,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主體是一般公民,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關於軍隊部隊的房地產是不能夠隨意的進行轉讓的,因爲其所有權是屬於固定的,根據我們國家《刑法》第442條當中明確規定,如果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情節嚴重的對直接人員的話,將會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