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的特徵是什麼?,被判處拘役是否有犯罪記錄
一、被判處拘役是否有犯罪記錄
有,只要一旦被判了拘役就代表着當事人的犯罪情節已經產生,這是會直接被進入到公民的個人檔案之中,如果要開無犯罪證明這個情況是不會被允許的。
案底是指在我國對有刑事犯罪前科的公民給予的檔案記錄,這種檔案記錄一般都儲存於公安機關,終身都不得消除,爲此,對於今後的生活也會帶來很大的影響拘役一個月查不到犯罪記錄的可能性肯定是沒有的;
被判拘役是會留下案底的。
因爲拘役是屬於構成刑事犯罪後所被判處的一種刑罰,而刑事犯罪記錄會被記入公民的個人檔案中。
拘役是對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後所給刑事處罰,會留案底,而被載入檔案的犯罪記錄一般在公安機關所儲存,終身都不能取消。
二、拘役的特徵是什麼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
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
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
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
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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