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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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留置最輕會怎麼判?

職務犯罪留置最輕會怎麼判?

一、職務犯罪留置最輕會怎麼判?

1、職務犯罪留最輕處理是開除公職,有的涉嫌犯罪可能會被判刑。

被留置三個月的公務員最輕的處理爲開除職務的決定。如果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犯罪的,檢察機關在查明以後,判斷該犯罪事實明確、證據充分的,則會提交相關材料和證據進行提請公訴。

2、依法行使留置的條件:

(1)留置權產生的前提,必須是在當事人之間存在合同關係,而且一方佔有他方財產,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佔有對方的財產;

(2)債務人所負債務須與該被留置物有牽連關係;

(3)留置權的成立,必須是債務已到清償期,存在債務人未履行付款義務的法律事實;

(4)留置權是法定擔保物權。留置權的設立和先行使,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自行約定留置。

二、職務侵佔罪與貪污罪區別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與貪污罪區別包括犯罪主體不同、犯罪客體不同等。

1、主體要件不同。

職務侵佔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無論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國有公司、企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集體性質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一切職工都可成爲本罪的主體。貪污罪的主體則只限於國家工作人員,其中包括在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公司、企業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包括受國有公司、國有企業委派或者聘請,作爲國有公司、國有企業代表,在中外合資、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等非國有單位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2、犯罪行爲不同。

職務侵佔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的行爲。貪污罪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盜竊、騙取公共財物的行爲。

3、犯罪對象不同。

職務侵佔罪的對象必須是自己職權範圍內或者是工作範圍內經營的本單位的財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財物,也可能是私有財物。 貪污罪的對象只能是公共財物。

4、情節要件的要求不同。

職務侵佔罪的構成必須是侵佔公司、企業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數額較小的不構成犯罪。法律對貪污罪沒有規定數額的限制。當然如果犯罪數額較小,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貪污行爲不應認爲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

職務侵佔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爲死刑。

職務侵佔罪、貪污罪等屬於職務犯罪,這些犯罪行爲人是有可能會被法院判處刑事處罰的。爲了降低自己被判刑的概率,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實施職務侵佔等的犯罪行爲,實施這些行爲後,若是想要減輕自己的處罰,可以在被逮捕之前到公安機關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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