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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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銷售僞劣產品罪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銷售僞劣產品罪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刑法銷售僞劣產品罪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1、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銷售金額2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3、銷售金額5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4、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銷售僞劣產品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1、客體要件

侵犯客體是國家對普通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普通產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規定的藥品、食品、醫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電器等產品,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化妝品等產品以外的產品。國家對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國家透過法律、行政法規等規範產品生產的標準,產品出廠或銷售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檢查內容,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損害賠償、法律責任等制度。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爲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的行爲。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個人和單位,表現爲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生產者即產品的製造者(含產品的加工者),銷售者即產品的批量或零散經銷售賣者(含產品的直銷者)。至於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產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4、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爲人的故意表現爲在生產領域內有意製造僞劣產品。在銷售領域內分兩種情況:一是在銷售產品中故意摻雜、摻假,二是明知是僞劣產品而售賣。

單位犯生產僞劣產品罪的,需要實行雙罰制;個人犯生產僞劣產品罪的,可以對行爲人判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銷售僞劣產品罪的量刑意見要由法院決定,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進行決定,若是嫌疑人有自首表現,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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