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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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刑事責任是什麼?

一、兒童及刑事責任是什麼?

兒童及刑事責任是什麼?

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二、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刑事責任是實施犯罪行爲的法律後果,又是被判處刑罰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成爲承擔刑事責任的主體。我國刑法規定,承擔刑事責任的一般年齡界限是年滿16週歲以上的人,即凡年滿16週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犯罪行爲,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16週歲的人,一般都經過一定教育,其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具備一定的社會知識和生活經驗,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惡和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爲負刑事責任。所謂年滿16週歲,是指實足年齡達到16週歲,即必須是過了16週歲生日的第二天以後,才能認爲是年滿16週歲。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地方習慣用“虛歲”的計算方法,不能適用於刑法上所說的年齡。

對於未滿16週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行爲,在一般情況下是不負刑事責任的。但是,考慮到有些犯罪社會危害性很大,如殺人、搶劫、強姦、爆炸等,後果很嚴重,這些嚴重的犯罪行爲對於接近16週歲的未成年人來說,其是非觀念和道德標準已經可以作出正確的判斷,爲了有效地維護社會治安,也是爲了更好地規範未成年人的行爲,教育未成年人遵守法律,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對於刑事責任年齡可能並不是特別的瞭解,這主要指的就是在達到一定的年齡之後觸犯某種犯罪行爲,才能夠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比如說兒童一般情況之下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年滿16週歲或者是年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從事部分犯罪行爲是會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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