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彈藥罪既遂有哪些懲罰
一、盜竊彈藥罪既遂有哪些懲罰?
盜竊彈藥罪既遂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盜竊、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盜竊彈藥罪既遂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盜竊彈藥罪的辯護律師可以會見嫌疑人嗎?
盜竊彈藥罪的辯護律師可以會見嫌疑人,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有以下權利:
1、爲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
2、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3、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
4、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瞭解有關案件情況。
5、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6、受委託的律師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複製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
7、受委託的律師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複製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8、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9、律師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自行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10、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其辯護的權利依法受到保障。
在這裏只能簡單的介紹一下盜竊彈藥罪的量刑幅度,對於構成盜竊彈藥罪的犯罪嫌疑人來講,如果有投案自首、認罪認罰或者重大的立功表現,法院在量刑時,會在法定範圍內適當從輕處罰。但犯罪情節嚴重的,處罰力度也非常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