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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虛假訴訟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虛假訴訟罪可以說是新增不久的罪名。但大家可不要以爲只要是在訴訟過程中有虛假作證的行爲,那麼就一定會構成此罪。法律中明確規定了這個犯罪只會存在與民事訴訟當中,也就是說在刑事訴訟裏面即使有作假的情況,此時也是不能認定構成此罪的。那被認定構成虛假訴訟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馬上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虛假訴訟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爲,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爲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二、認定虛假訴訟罪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行爲方式。在通常情況下,行爲人進行虛假訴訟是以“捏造事實”、僞造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來欺騙司法機關。除此之外,虛假訴訟罪還有可能以“隱瞞真相”的方式進行。在民事訴訟中,一方當事人隱瞞事實欺騙法院提起虛假訴訟進而謀取不正當利益。比如,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以對方已經履行完畢但未銷燬的債務文書或者其他材料爲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再次履行債務或者達到其他非法目的。這就是典型的以“隱瞞真相”的方式提起虛假訴訟。而且,“隱瞞真相”可以稱爲變相地“捏造事實”,“隱瞞真相”消極不作爲與“捏造事實”積極作爲之間具有等價性。所以,隱瞞真相也屬於虛假訴訟的行爲方式之一。

(二)發生領域。虛假訴訟罪中的訴訟限定爲民事訴訟,行爲人向仲裁機構提起虛假仲裁的行爲,不適用該罪規定。這裏的民事訴訟,指的是完整的民事訴訟流程,包括起訴、立案、開庭、審判、審判監督、執行等程序。行爲人除了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外,還可能利用僞造的判決書、公證文書、仲裁裁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在本質上也是對法院正常司法秩序的一種破壞,同樣也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應當按照虛假訴訟行爲論處。

綜上可以知道,其實不僅僅自然人可以構成虛假訴訟罪,單位也是可以作爲此罪的犯罪主體。只不過實際在對單位進行處罰的似乎,自然與對自然人的處罰是不太一樣的。具體虛假訴訟罪量刑標準內容,上文中小編根據《刑法》中的規定,爲大家作出了總結,但願能爲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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