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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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國有資產罪由哪個部門管轄?

侵吞國有資產罪由哪個部門管轄?

一、侵吞國有資產罪由哪個部門管轄?

歸同級的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委員會管,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累計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這類案件屬於檢察院的自偵案件,由檢察院進行偵查。

在我國沒有侵吞國有資產罪,只有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國有資產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按法律規定,如果涉嫌央企下屬的國有控股企業貪污、侵吞國有資產,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所以,可以向檢察院舉報。

二、國有資產轉讓後的付款方式有什麼?

交易資金包括交易保證金、交易價款和服務費用,原則上採取場內結算、人民幣計價、一次性支付。

場內結算: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後,受讓方在合同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匯入產權交易機構的結算帳戶。待產權轉讓權屬變更手續完成後,轉讓方攜帶權屬變更的證明檔案、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收款憑證到北交所辦理交易價款劃轉。

場外結算:因特殊情況不能透過產權交易機構結算的,轉讓方應當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供轉讓行爲批准單位的書面意見以及受讓方付款憑證。

分期結算:交易價款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採取分期付款方式。採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付交易價款數額不低於總價款的30%,並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侵吞國有資產可以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舉報,國有資產轉讓後的付款方式有場內結算,場外結算,分期結算三種。場內結算是指雙方簽訂轉讓合同後,受讓方要在五日內將交易款打給轉讓方。場外結算是指交易雙方不透過產權交易機構結賬。分期結算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分批次將交易款打給轉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