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列表

因懷孕暫予監外執行是否合法?

因懷孕暫予監外執行是否合法?

一、因懷孕暫予監外執行是否合法?

因懷孕暫予監外執行是合法的。懷孕能暫予監外執行,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於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或者婦女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不適宜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刑罰,可暫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執行,並由罪犯原屬的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協助監督的一種特殊刑罰執行方法。

二、哪些情況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對於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 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於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檔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審批。發現被保外就醫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或者嚴重違反有關保外就醫的規定的,應當及時收監。

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罪犯,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執行機關應當對其嚴格管理監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

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批准的決定抄送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認爲暫予監外執行不當的,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接到人民檢察院的書面意見後,應當立即對該決定進行重新覈查。

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應當及時收監。

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應當及時通知監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婦女懷孕是不適宜在監獄內部服刑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就可以適用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暫予執行這樣的一種措施。但是暫予監外執行這樣的一種措施執行的話,是需要經過有關機關的審查之後才能夠做出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