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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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中國對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一、中國對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中國對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隻要犯了此罪的就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那麼就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就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決。

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細分的既遂判刑標準: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是指以牟利爲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爲。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以牟利爲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二、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1、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是指以牟利爲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爲。

2、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

(3)主體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爲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主體。

(4)主觀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並且以牟利爲目的,不以牟利爲目的,不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牟利不僅是行爲人謀取金錢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爲人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例如爲了出國辦理護照,爲了升官等等。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限制我國的土地的使用的,一般來說,我國的土地的所有權是歸我國的國家和集體所有的,但是我國的公民和組織等是可享有土地的一定期限的使用權的,如果是行爲人非法的買賣使用權的,其實是對國家經濟權益的一種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