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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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後翻供如何處理

自首後翻供如何處理
對翻供的是否認定自首,應以當事人投案時的行爲是否成立自首爲依據。因當事人自首而使懸案得以告破,在審案件得以順利處理的,應當認爲自首的價值已經實現,即使以後當事人翻供,也不影響自首的成立。當然,當事人翻供的態度足以降低對其從寬處罰的幅度。如果因被告人翻供而妨害破案或審判的,說明其投案自首的價值還沒有實現,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認定自首。
常見的形式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偵查階段作了供述,但卻在起訴階段因不滿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和對其行爲的定性而翻供;也有的在偵查階段、起訴階段、一審階段均作了供述。但卻在接到一審判決後開始翻供等。一般來說,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是想抵賴,只是想就原記憶錯誤所作供述的部分內容加以調整,則往往只推翻原供述的一些細枝末節的事實;反之,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會推翻原供述的一些明顯不應該有記憶錯誤的關鍵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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