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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過失犯罪的處罰標準如何規定?

一、《刑事訴訟法》過失犯罪的處罰標準如何規定?

刑事訴訟法過失犯罪的處罰標準如何規定?

國家《刑事訴訟法》中對於過失犯罪的刑罰配置,最常見的刑種是有期徒刑和拘役,刑期一般較短,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居多。對過失犯罪的處罰種類及刑罰裁量在適應處罰的犯罪種類中配置。

過失犯罪指在過失心理支配之下實施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已經構成犯罪的行爲。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在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二、過失犯罪行爲構成要件是什麼?

構成過失犯罪,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第一是犯罪主體,是主觀上有罪過的、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實施了犯罪行爲、發生了犯罪結果的自然人或者單位。犯罪主體主觀上的心理態度,既可能是過失心理態度,也可能是故意心理態度。

第二是犯罪行爲,是犯罪主體在主觀罪過支配下實施了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爲。這種犯罪行爲,包括疏忽大意犯罪行爲和過於自信犯罪行爲,這種犯罪行爲對犯罪結果的發生起着決定性的直接的作用,犯罪主體對犯罪行爲既可以是過失的心理態度,也可能是故意的心理態度。

第三是犯罪結果,是犯罪主體實施的犯罪行爲所發生的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這種犯罪結果必須是實際發生的嚴重侵犯了刑法保護的社會關係的直接或主要的犯罪結果,既包括物質結果,也包括非物質結果。犯罪主體對發生的這種犯罪結果是過失的心理態度。只有同時具備上述三個條件的行爲,纔可以構成過失犯罪,缺少其中任何一件條件的行爲都不能構成過失犯罪。

另外,法律還特別規定:“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過失犯罪,雖然也可以構成犯罪,但不負刑事責任,但可以負行政責任、經濟責任、紀律責任等非刑事責任的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中對於過失犯罪的定義作了明確規定,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過失犯罪存在一定的主觀非故意性和偶然性,因此在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