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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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指使者怎麼判刑

幕後指使者怎麼判刑
犯罪案件的幕後指使者是屬於教唆犯,被教唆人實施犯罪行爲的,教唆者要承擔刑事責任,怎樣承擔依據起到的作用而定。什麼是教唆行爲?
教唆行爲:是指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進而使之實行犯罪。
教唆犯的特點:
(1)唆使他人實施過失犯罪的,成立間接正犯。
(2)不作爲方式不能構成教唆行爲。
(3)教唆行爲必須是唆使他人實施較爲特定的犯罪行爲,即使該犯罪的對象還不存在,而是以出現對象爲條件的,也是教唆行爲。例如,教唆懷孕婦女在分娩後殺死嬰兒的,也成立教唆行爲(當然,只有當婦女開始實施殺嬰行爲時,教唆者才成立教唆犯)。
(4)教唆行爲不要求對具體犯罪的時間、地點、方法、手段等作出指示。
教唆犯怎麼判刑?
根據《刑法》第29條的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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