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列表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法院會判多久

一、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法院會判多久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法院會判多久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法院的判決是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本罪的客觀要件是什麼?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商標管理法規,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情節嚴重之行爲。

對於銷售行爲,只有銷售屬於僞造或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纔可能構成本罪。如果銷售的不是僞造的或擅自制造的,如銷售自己的商標標識或者他人真實的註冊商標標識,就不構成本罪。

僞造、擅自制造、銷售的行爲必須是違反商標管理法規的行爲,才能構成本罪。如果沒有違反商標管理法規,即使有僞造、擅自制造銷售的行爲,辦不能以本罪論處。如僞造、擅自制造的是未經註冊的商標標識或雖經註冊但已超過有效期限的商標標識,就不構成本罪。

違反商標管理法規,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如果僅是隻有僞造、擅自制造或者非法銷售等行爲,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之程度,亦不能構成本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銷售金額數額較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關於假冒註冊商標犯罪立案標準的規定》的規定,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主要商標標識,違法所得數額在 1 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視爲情節嚴重,應予立案:因假冒他人註冊商標,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兩次行政處罰又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利用他人已經註冊的人用藥品商標的;利用賄賂等非法手段推銷假冒商標商品或者僞造、擅自制造的他人註冊的商標標識的;假冒他人註冊商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國際影響的。

非法制造或者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爲,是構成了上述嚴重的違法事實的,是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的,司法機關應當根據上述行爲所造成的嚴重法律後果程度來進行判決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