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1、客體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爲。
3、主體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爲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主體。
4、主觀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並且以牟利爲目的,不以牟利爲目的,不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牟利不僅是行爲人謀取金錢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爲人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例如爲了出國辦理護照,爲了升官等等
二、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二)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四)非法獲利五十萬元以上的;
(五)非法轉讓、倒賣上地接近上述數量標準並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如曾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等。
三、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十畝以上的;
(二)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二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四十畝以上的;
(四)非法獲利一百萬元以上的;
(五)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準並具有其他惡劣情節,如造成嚴重後果等。
不管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依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爲是受法律保護的,但轉讓土地使用權的過程中要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比如農村的宅基地就不允許轉讓給城鎮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