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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如何判刑?

故意傷害罪如何判刑?

故意傷害罪,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罪名。倘若行爲人犯了故意傷害罪,我國刑法應當如何對其進行判刑呢?現在,我們將在下文就故意傷害罪如何判刑進行詳細闡述,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問題。

故意傷害罪如何判刑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爲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爲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爲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爲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爲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爲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處、輕處特別規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持刀、槍等管制刀具傷害他人的,從重10%。

在聚衆鬥毆、尋釁滋事中故意傷害他人的,從重10%。

傷害對象爲70歲以上的老人、14歲以下的兒童、殘疾人、懷孕婦女的,從重5%。

因爲鄰里糾紛、婚姻糾紛等民間矛盾引發的故意傷害,從輕10%。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故意傷害罪如何判刑所做的解答。從上文可知,對犯故意傷害罪的行人進行判刑時,首先要充分了解本案的犯罪情節,其次要考慮犯罪人是否系未成年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情節,以及還要參考本案是否具有重處、輕處的特別規定。如果您對這些量刑情節還有疑慮,請您及時聯繫本站,我們將盡快爲您提供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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