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串通與通謀虛僞的區別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 3.74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通謀虛僞與惡意串通並非同一概念,兩者的主觀因素不同,就通謀虛僞而言,並不意味着存在惡意,當事人的通謀虛僞可能存在多種原因;就惡意串通而言,當事人存在惡意爲基本前提。《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TAG標籤:通謀 虛僞 串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