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列表

犯罪預備的特徵包括哪些?

一、犯罪預備的特徵包括哪些?

犯罪預備的特徵包括哪些?

1、犯罪預備形態的客觀特徵包括兩個方面:

(1)行爲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的預備行爲,即爲犯罪的實行和完成創造便利條件的行爲。犯罪預備不同於犯意表示。

(2)行爲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實行行爲,即犯罪活動在具體犯罪實行行爲着手前停止下來。以上兩個特徵說明了犯罪預備形態可能發生的時空範圍,即開始實施犯罪的預備行爲起直至犯罪實行行爲着手之前。

2、犯罪預備形態的主觀特徵也包括兩個方面:

(1)行爲人進行犯罪預備活動的意圖和目的,是爲了順利着手實施和完成犯罪。

(2)犯罪在實行行爲尚未着手時停止下來,是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願在着手實行行爲前停止犯罪。

二、犯罪預備的處罰原則是什麼?

犯罪預備行爲是爲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行爲,犯罪預備形態則是犯罪行爲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預備階段的停止形態。我國刑法理論一般認爲,行爲符合犯罪構成是追究行爲人刑事責任的根據,犯罪預備行爲也有其犯罪構成,它是一種具備修正的構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態。這是追究犯罪預備行爲的刑事責任的法理根據。犯罪預備行爲雖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體,但已經使犯罪客體面臨即將實現的現實危險,因而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因此,犯罪預備行爲同樣具有可罰性。

我國刑法規定對於預備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考慮到犯罪預備行爲畢竟尚未着手實行犯罪,還沒有實際造成社會危害,刑法又規定,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綜上所述,犯罪預備也屬於犯罪,當事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處罰應當從輕。犯罪預備有主觀和客觀上的特徵,主觀上當事人要有犯罪的意向,客觀上開始準備着手犯罪,比如準備犯罪工具、學習掌握犯罪技巧及跟蹤受害人的行蹤等。

TAG標籤:預備 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