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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銀行貸款已經立案偵查怎麼辦

一、欠銀行貸款已經立案偵查怎麼辦?

欠銀行貸款已經立案偵查怎麼辦

被告方應該想辦法積極償還銀行的貸款,欠貸糾紛如果屬於刑事自訴類的案件,要爭取取得銀行的原諒,貸款償還完畢之後銀行如果撤訴,就不會對自己造成太大的影響。

立案之後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撤銷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報經上級領導審查批准,然後寫出撤銷案件報告。檢察機關在辦理直接受理偵查的刑事案件,對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告人,可以決定撤銷案件。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制作撤銷案件決定書。公安機關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寫出“撤銷案件通知書”,報送檢察機關。

二、貸款逾期不還的法律後果?

雖然在一般情況下,逾期不會涉及刑事犯罪,也基本不會出現被判刑甚至進監獄的情況,但是凡事都有個“但是”:

在逾期時被貸款機構發現有以下幾種情況出現,是觸犯法律的底線,也是有可能會被判刑的:

1、涉嫌貸款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爲。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涉嫌騙取貸款罪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

根據《刑法》第175條規定,騙取貸款罪數額較大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處罰金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騙取貸款罪不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只因在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爲取得貸款而採用了非法手段,有歸還的意願。而貸款詐騙罪的主觀意圖就是透過非法手段騙取貸款並非法佔有。以上兩種罪名所認定的主觀目的不同。

3、涉嫌惡意透支罪

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惡意透支數額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惡意透支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需要注意的是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複利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哦。

很多人欠銀行貸款的真正原因就是在於當時已經沒有了償還的能力,其實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階段,如果能夠想辦法一次性清償銀行的貸款,事情並沒有被告自己想的那麼的惡劣的。而且,沒有償還能力和有償還能力故意不還這是完全不同的性質,總之,欠債還錢在任何時候都是亙古不變的道理。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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