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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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高速公路佔地怎麼賠償?

一、修高速公路佔地怎麼賠償

修高速公路佔地怎麼賠償?

因修高速公路被佔地的所有者是有權利按照相關補償標準向建設機構追討個人的損失賠償,現在因全國各省市訂立標準不一,原則上按當地政府公佈補償標準進行賠償。認爲土地補償款標準過低,可透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與政府協商談判等方式爭取提高補償標準。

二、徵地拆遷有關標準的規定

1、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以高速公路施工圖爲依據,以業主單位現場放線確定的邊溝丈量爲準。

2、徵收土地的面積:以手工實地丈量、登記的面積爲計算依據,全線總面積正負誤差不超過3%。

3、徵收土地的地類:以土地現狀地類爲基礎,以土地利用現狀圖斑、實地勘測的結果及相關政策爲依據。

4、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湘政辦發〔2005〕47號、湘政辦函〔2008〕159號、婁政發〔2003〕29號檔案執行。高速公路建設徵收耕地補償年產值按中值計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按16倍計算,基本農田按25倍計算。基本農田面積按耕地面積的89.47%確定。其他地類按湘政辦發〔2005〕47號、婁政發〔2003〕29號檔案執行。

5、房屋拆遷補償及地上附屬設施、零星果木的補償按婁政發〔2008〕3號檔案執行。凡地上附屬設施由業主恢復功能的不予補償。

6、退耕還林土地的補償費:先按旱土年產值的16倍計算。如省人民政府有新的補償政策,按新標準執行。

7、房屋拆遷安置標準:房屋拆遷安置的新宅基地按照婁政發〔2008〕3號檔案的規定,異地新建的,按佔多少還多少,每戶建築佔地面積最多不超過180平方米的標準確定。其通水、通電、通路、場地平整及基礎工程費,按婁政發〔2008〕3號檔案標準執行,由業主與各縣(市、區)包乾,市指揮部協調。宅基地報批及辦證費按1500元/戶的標準,由基層國土所統一辦理。

8、還塘(不含人工修建水庫和大型水庫)包乾費標準:對徵收的水塘,按照3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償,由被徵地村組自行造塘。另增加3元/平方米爲個案處理費,由各縣(市、區)包乾使用。

9、移葬墳的補償標準:按照各市級檔案標準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款的撥付

補償費、工作經費、用地管理費分開立帳、專款專用。各項費用由業主單位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工程進度撥付至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專戶,市指揮部再撥付至各縣(市、區)指揮部。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用由各縣(市、區)指揮部撥付至國土資源部門的“兩費”專戶,再支付給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用由各縣(市、區)指揮部直接支付給被拆遷戶。

土地因爲修高速公路而被佔用了,自己的土地權益受到了影響。爭取相應的土地補償款是法律相關規定的,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修高速公路是屬於國家公共事業,土地所以者也應該要積極的支援。土地被佔用,有損失是必然,但我們應清楚瞭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履行應有的責任的同時,也合法申請應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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