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後家庭糾紛怎麼處理
一、房屋拆遷後家庭糾紛怎麼處理?
1、協商。
糾紛當事人就民事糾紛自行協商並達成協議。
2、調解。
由第三方就糾紛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停、說和。
3、仲裁。
糾紛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予以裁決。
4、民事訴訟。
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予以裁判。
二、房屋拆遷後家庭糾紛的調解原則有哪些?
1、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原則。
從調解開始到調解協議的達成和履行的整個過程中,都必須在雙方當事人完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進行,不允許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同時,在調解中,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的合法權益都應受到保護,任何一方的違法行爲都應受到制裁。
2、真實、合法原則。
調解民間糾紛時,一方面要實事求是,調查研究,掌握確實、充分的證據,查明糾紛的事實真相,真正做到以事實爲根據;另一方面,又要以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作爲調解糾紛的標準和尺度,以便使民間糾紛得到合法合理的解決,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房屋拆遷後家庭糾紛可以申請免交訴訟費嗎?
房屋拆遷後家庭糾紛不可以免交訴訟費,可以減免訴訟費的案件包括:
(一)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濟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無其他收入的;
(四)因見義勇爲或者爲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五)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房屋拆遷後最有可能發生的家庭糾紛是,家庭成員之間可能會對房屋拆遷補償款的分配產生異議,房屋拆遷補償款並非補償給全體家庭成員,而是補償給房屋產權人的,其他家庭成員要求分配房屋拆遷的補償款,需要有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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