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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必須簽訂補償協議嗎

徵地必須簽訂補償協議嗎

一、徵地必須簽訂補償協議嗎

不是必須籤的。國家在徵收土地的時候,是必須要進行公告,與被徵收人進行協商一致簽訂協議才能夠徵收土地的。因此是不能夠強制被徵收人簽訂協議的。

國家徵地補償標準是應當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如徵收的土地是耕地,則補償費應當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同時土地補償費必須嚴格執行區片綜合地價。

二、徵地補償費的分配方式由誰決定

村集體有權以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決定徵地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村集體可以用集體收入設立集體企業,發展公益性建設,分配給被徵用土地的村民承包經營。

村集體應當承認解決土地徵用一切補償安置的合法性。村集體分配補償費的,補償費的權利依法轉讓。地面附件和苗木的補償應由地面附件和苗木的所有人擁有。在土地徵收過程中,土地使用者應當賠償由於土地徵收而使他人可預期收入減少而造成的權益損失。

三、徵地補償的項目有什麼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2、社會保障費: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3、青苗補償費或附着物補償:青苗補償費按徵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着物補償費亦由各社區市政府出具具體補償標準。

徵收農民土地不一定要簽訂補償協議,徵收土地時支付的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所有,需要召開村民大會進行發放,村民獲得土地補償款之後,這部分費用轉化爲個人財產,歸村民個人所有。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要按照徵地時的產值進行計算,由徵地一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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