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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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土地使用權互換?

我國的土地使用權包括了國有與集體土地使用權。國家是土地的所有者,國家將土地交由個人與單位使用,個人與單位使用土地應一定的費用。土地使用權人如果覺得相互之間的土地在互換之後使用可以產生更大的效益,法律是允許的。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土地使用權互換以及相關的協議範本

什麼是土地使用權互換?

一、什麼是土地使用權互換

土地使用權交換是相鄰的集體所有制單位,爲了改變土地利用的缺點、機械化作業條件和水利灌溉條件,進行局部土地界線的調整與交換部分土地。

經調整後,土地利用條件得到改善。土地使用權的交換必須在自願基礎上產生,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協商解決,因而可由交換單位提出申請,在土地管理部門指導下,經協商提出方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後,進行劃界,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土地使用權可以作爲抵押權的標的物,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權時,其地上的建築或其他工作物也隨之抵押;當地上的建築或其他工作物抵押時,其適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

國土規劃作爲政府對空間利用的基本干預手段,推進規劃法治化、科學化和民主化尤爲重要。推動制定國土規劃法律法規,完善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的規劃編制與實施管理制度,嚴格規範國土規劃編制、審批、實施及修改程序。建立健全“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衆參與、科學決策”的規劃組織方式,把專家論證、公開公示、風險評估等確定爲規劃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健全規劃決策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公衆參與制度,加大規劃重大內容的宣傳力度,營造全民參與規劃、遵守規劃和監督規劃執行的濃厚氛圍。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協議

土地使用權互換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土地使用權互換協議:

一、互換地塊概況

1、甲方願意將位於 的土地,總面積 平方米,合 畝與乙方互換,包括區域內的渠、路。四址爲: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願意將位於 的土地,總面積 平方米,合 畝與甲方互換,包括區域內的渠、路。四址爲: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雙方自願互換原屬於對方的土地後永遠歸對方所有。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自願互換原屬於對方的土地,雙方以後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2、現甲、乙雙方自願互換,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互換生效;一方如有反悔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二十萬元,並承擔違約給對方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加手印)

乙方(簽字或蓋章): (加手印)

見證人(簽字或蓋章): (加手印)

年 月 日

使土地利用更合理化。無論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只要雙方是建議在自願公平的基礎上進行的互換,法律都會允許。同時,互換土地雙方應簽訂一份土地使用權互換協議,將相關的事項在協議中作一個書面的說明,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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