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授權代理合同樣式
新版授權代理合同樣式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委託乙方辦理如下事宜: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申請人 申請人名稱: 。 申請人地址: 。
2、甲方就商標(粘貼商標標識),此商標在國際分類的類及 第 類商品服務上申請註冊。
第二條 代理權限 乙方負責代理事項過程中的程序性事務,涉及到甲方權利的撤回、放棄、變更等實體性事務,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第三條 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爲甲方商標代理人。期間如乙方變更商標代理人,應當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四條 費用
1、甲方應就本合同委託事項向乙方支付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其中:代收商標局商評委規費: 元;代理費:元。
2、上述費用支付方式爲本合同簽訂後 七 個工作日內。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如實、準確地向乙方說明委託代理事項的內容,並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相關資 1料。
2、甲方聯繫人或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將變更情況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3、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和諮詢本合同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
4、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獲得本合同委託事項涉及的相關檔案資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對上述委託事項的有關內容、資料和資訊負有保管和保守祕密的義務,除已公開的,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資料後,應在 五 個工作日內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
3、乙方應客觀、如實地告知委託代理事項的程序及風險,不得就代理事項的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4、乙方在代理過程中應向甲方通報本合同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在收到商標局商評委審查意見或相關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轉達甲方,並提供諮詢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合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委託目的的,乙方應退還所收取的費用。
2、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項所需檔案、資訊,或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委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項完成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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