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條件是怎樣的 普法法律網 房屋租賃 2.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法律規定,乙方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條件是:(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563條: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爲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TAG標籤:乙方 合同 房屋租賃 房產糾紛 租賃 房屋 單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