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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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因爲成都地形和氣候的原因導致了每年夏天的勞動者都需要經歷炎熱難熬甚至會出現大量人員中暑的現象,所以爲了讓這些努力付出的勞動者能夠在夏天得到相應的回報就必須在他們的基礎工資上額外添加高溫補貼,那麼,成都市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成都市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一、成都市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2012〕241號),成都市發佈市高溫津貼標準調整通知。

全市高溫津貼標準在2007年確定的每人每天8元—10元的基礎上相應調整爲每人每天10元—12元,全市各類用人單位應將日高溫津貼標準至少上調2元。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要據實單列,同時應計入企業的工資總額。調整後的高溫津貼標準從2012年6月26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人社廳規定,我省的高溫補貼最高每天12元,最低每天8元。

德陽、綿陽、南充:12元

自貢、攀枝花:10—12元

成都、瀘州、遂寧、雅安、資陽、涼山:8—12元

廣元、眉山:11元

內江、宜賓、達州、巴中、廣安、阿壩:10元

樂山:8—10元

怎樣才能享受高溫津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廣西實際情況,兩種情況可享受高溫津貼。一是高溫,即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溼,因廣西氣候特點,高溫季節常有高溼現象伴隨,且持續時間長,因此,同樣適用於享受高溫津貼。

氣溫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按照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衆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以上就是關於成都市高溫補貼是多少錢的相關規定。因爲高溫一般都只出現在夏天短短几個月所以就只會針對這段時間內的工人的勞動進行補貼,在此期間內的高溫補貼必須嚴格按照規定以現金的形式進行發放並且不得出現拖延甚至拒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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