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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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文憑訂立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持假文憑訂立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勞動者在進入工作單位時都會與工作單位之間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對工作過程中涉及的事項作出約定。許多單位在招聘員工時會對員工的學歷有一定的要求,在此實踐中出現了持假文憑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那持假文憑訂立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持假文憑訂立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勞動法》第18條規定,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爲。

因此,持假文憑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勞動合同生效要件

1、勞動合同主體合法

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具備作爲勞動合同主體雙方的主體資格。具體來講,公民個人參與勞動法律關係必須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爲能力,而用人單位參與勞動法律關係成爲合法主體,也必須具備相應的用人權利能力和用人行爲能力。

2、勞動合同內容合法

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合法,就是要求合同必須完全具備法定必備條款,所載法定和約定條款都須符合勞動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終止條件等均不得違反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按照我國《勞動法》第64條的規定,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如果用人單位與未成年工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是從事上述工作,勞動合同則是無效的。

3、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勞動合同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意思表示都出於本人自願且與本人內在意志相符,不存在由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而導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4、勞動合同形式合法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在法律明確要求訂立書面合同的情況下,欠缺書面形式的會導致勞動合同的無效。

5、勞動合同訂立程序合法

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等原則,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規定合同需要按國家規定鑑證或按當事人約定需公證的,必須將合同文字送交法定勞動合同鑑證機構或公證機構進行鑑證或公證勞動合同才依法生效。

勞動合同的有效性是建立在勞動合同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的,如果其中一方採取隱瞞、欺詐的手段簽訂該勞動合同,很明顯地侵犯了對方的合法權益,因此該合同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