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是由董事會選舉的嗎 普法法律網 經營管理律師解答 1.8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是,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TAG標籤:經營管理 董事長 選舉 董事會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