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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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給員工發放獎金此時的獎金稅率如何計算?

年終獎對於每一個員工來說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爲每到年末員工辛辛苦苦一年能否得到獎金是大家都比較關心的事,但是此時不要忽略一個問題,就是年終獎是要進行繳稅的,但是公司給員工發放獎金此時的獎金稅率如何計算呢?那麼小編在下文中爲大家介紹一下吧。

公司給員工發放獎金此時的獎金稅率如何計算?

一、公司給員工發放獎金此時的獎金稅率如何計算?

1、公司給員工發放獎金由公司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一般情況下按當月工資加獎金按下列比例計算:

(1)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 3% 0;

(2)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3)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4)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6)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35% 5505;

(7)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元 45% 13505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二、年底雙薪和年終獎的區別

從理論上來講雖然兩者都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都屬於工資總額的範圍,但是兩者還是有明顯區別的。新實施的個人所得稅的規定中,也把年終獎和年底雙薪用不同的方法來納稅,可見這兩者是不同的。

年終雙薪就是固定發放的工資,實際上就是工資,它的發放數額是(本人一個月的工資)確定的,發放的時間和方式(年度最後一個月隨12月份工資發放)也是確定的,不存在其他的發放方式和發放理由。年底雙薪已經脫離了獎金的性質,成爲勞動者應得的勞動報酬,和獎金有根本區別。獎金即獎勵,是對員工的超額勞動和額外貢獻的獎勵。獎金是對員工超額勞動的報酬,年終獎金是對員工全年勞動的超額勞動報酬,一般是在對員工全年工作進行考覈的基礎上,根據考覈結果相應進行發放,其目的是對員工的全年工作進行考覈。

年底雙薪視爲員工工資的一部分,屬於勞動者的工資組成,不是額外獎金。年底雙薪就是把勞動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積攢下來放到年末來發。年底雙薪並不對員工全年的工作進行考覈,而僅僅只是把員工一年當中最後一個月的薪水變成了雙薪。

年終獎的獎金稅率與獎金的總額是有關的,如果獎金的額度越高,那麼稅率就越高,如果獎金的額度越低,那麼稅率的額度也就越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將年終獎與年底雙薪弄混,並且而這之間的繳稅方法也是不同的,這個是需要注意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