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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離婚應在哪裏辦理

涉外婚姻離婚應在哪裏辦理
涉外婚姻離婚應在哪裏辦理
1、涉外婚姻離婚手續的辦理地:如果雙方適用的是訴訟離婚,涉外離婚當事人向中國公民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針對涉外婚姻,由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即可。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