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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針對遺棄嬰兒算遺棄罪嗎

我想問一下針對遺棄嬰兒算遺棄罪嗎
我想問一下針對遺棄嬰兒算遺棄罪嗎
遺棄嬰兒是否構成遺棄罪,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認爲構成遺棄罪。
1、如果對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則具有扶養義務的人就構成遺棄罪。但如果是僅僅對這些嬰兒出於教育的目的進行恐嚇,採用餓肚子的方式,則不能認爲是拒絕扶養,也不算情節惡劣,一般不應認定爲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養嬰兒的目的,將嬰兒遺棄在熱鬧的街區,或者婦幼保健院門口,一般可以認定爲遺棄罪。生活中,因爲嬰兒負擔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將孩子遺棄在這些地方的例子並不少見。
3、如果是將嬰兒遺棄在荒無人煙的地方,或者一般人無法施救和察覺的郊外,導致嬰兒因無人發現而死亡或者重傷的,不應構成遺棄罪,而應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三、嬰兒遺棄凍死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在明知新生嬰兒生命力脆弱的情況下,未給予該嬰兒基本的存活條件,又將嬰兒遺棄,導致嬰兒凍死,這種行爲是非法剝奪新生嬰兒生命的故意殺人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刑法理論根據故意的認識因素與意志因素的內容,將故意分爲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而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二者雖都是認識因素與意志因素的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