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行政訴訟費怎麼計算
行政處罰的行政訴訟費
一、無需交納訴訟費的行政案件1、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2、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3、行政賠償案件
4、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
但有以下情形的,要交納訴訟費:
(1)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2)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行政訴訟的訴訟費用
二、行政訴訟的訴訟費是多少?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三、行政訴訟的訴訟費承擔主體
1、一般規定
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爲,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透過上文對行政訴訟費用是如何規定的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行政處罰的行政訴訟費用大概在50--100元之間,行政訴訟的費用一般由敗訴方承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