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如何懲處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如何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違反文物保護法規,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贈送給外國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懲處 贈送 損害賠償 非法 名譽毀謗 珍貴文物 外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