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後多久執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行政處罰決定後多久執行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並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六條 違法行爲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後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 TAG標籤:執行 行政處罰 行政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