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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不可罰行爲是吸收犯嗎

事後不可罰行爲是吸收犯嗎
事後不可罰行爲是吸收犯嗎
1、事後不可罰行爲和吸收犯的結論都是一罪,但過程有所不同。
2、具體言之,吸收犯的前後兩罪往往具有必然伴隨的關係,但事後不可罰則不具有這一特徵。例如,盜竊財物後繼續私藏、持有該財物的,只成立盜竊罪一罪,系吸收犯(盜竊罪吸收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但是,盜竊財物後又毀壞該財物的,雖然也只是成立盜竊罪一罪。
3、不可罰的事後行爲(或共罰的事後行爲),是指在狀態犯的場合,利用該犯罪行爲的結果的行爲,如果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構成要件,具有可罰性,但由於被綜合評價在該狀態犯中,故沒有必要另認定爲其他犯罪。這種情況在我國大體上屬於吸收犯。例如,行爲人盜竊槍支後又私藏槍支的行爲,屬於吸收犯,也可謂不可罰的事後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