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領結婚證但有孩子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8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沒有領結婚證但有孩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TAG標籤:結婚證 子女撫養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