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的手段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偷稅犯罪的手段有幾種按照新《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偷稅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僞造(設立虛假的賬簿、記賬憑證)、變造(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挖補、塗改等)、隱匿和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二是在賬簿上多列支出(以衝抵或減少實際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仍然拒不申報;四是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即在納稅申報過程中製造虛假情況,比如不如實填寫或者提供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的納稅資料等。 TAG標籤:稅務類糾紛 偷稅漏稅 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