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押證可以重複製作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6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換押證製作說明1、本文書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一百四十條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一條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百七十九條的規定製作。爲人民檢察院將案件移送人民法院或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或改變管轄後通知看守所有關事宜與人民法院或偵查機關聯繫時使用。2、本文書共三聯,第一聯統一儲存備查,第二聯附卷,第三聯送達看守所。 TAG標籤:強制措施 刑事辯護 換押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