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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民間借貸構成詐騙

什麼樣的民間借貸構成詐騙
什麼樣的民間借貸構成詐騙
採用虛構,隱瞞,欺騙,說謊等方式對他人的錢財物品公私財物等進行詐騙的非法行爲。以借貸爲名詐騙財物,則往往表現爲攜款潛逃,或是大肆揮霍或賭博,或者多次向同一人、不同人實施詐騙,根本不想歸還,使自己處於無力償還借款的狀態,對相對人財產損失的危害後果持積極追求或放任態度。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