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駐外使領館申辦離婚登記,滿足哪些條件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5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滿足哪些條件,可在駐外使領館申辦離婚登記1、住在國承認領事離婚。2、當事人的婚姻關係在本館依法締結。3、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達成一致協議。4、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向國內法院起訴離婚如夫妻雙方或一方不能親自回國,或無法就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協議,可透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終止婚姻關係。 TAG標籤:離婚 登記 申辦 使領館 駐外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