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毀壞財物罪能緩刑嗎

毀壞財物罪能緩刑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通肇事逃逸罪認定

您好,針對您的交通肇事逃逸罪認定條例問題解答如下:

(一)逃逸行爲侵犯的是我國法律保護的國家正常司法追訴活動、公民人身權、財產權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交通肇事者在肇事後有迅速報案接受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調查處理的義務,但在刑法上,我國並未規定行爲人犯罪後必須報案接受有關機關調查處理,逃逸行爲侵犯刑法保護的客體只能是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逃逸行爲人肇事後逃逸,一般不再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而威脅到受害人的生命權、健康權或財產權。

(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過失犯罪,交通肇事行爲人對造成交通肇事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是過失的。至於對於違反交通法規來說,則往往是明知故犯。但判定行爲人主觀性質的依據不是針對行爲本身,而是行爲可能造成的後果。犯罪行爲人對交通肇事的結果的發生完全是出於過失。如果行爲人對違章行爲所造成的後果持故意態度,就不能認定交通肇事罪。而交通肇事逃逸人對逃逸造成的後果果在主觀上既可能出於過失也可能出於故意。

鑑於交通肇事後行爲人對逃逸造成的結果本身有時是持直接故意的心理而該行爲所侵害的客體也不再是公共安全,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及財產逃逸行爲已經不再只是一個情節,而完全可以作爲獨立的罪行,當然也不是所有逃逸行爲都構成犯罪,只有當行爲達到可能造成生命、財產等無法挽回的損失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即其犯罪形態爲危險犯,而由於行爲本身的主觀惡性程度,以及搶救被害人生命危險的緊迫性,這種危險只要達到抽象的危險即可。可見,逃逸和交通肇事之間是有着重大區別的,交通肇事的外延已經不能包括逃逸了。據此筆者認爲,我國立法將逃逸作爲交通肇事罪的一個情節是不妥當的。

如您情況比較複雜,本站網也提供律師在線諮詢服務,歡迎你詢本站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