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離婚後財產重新分割
精神分裂症離婚賠償嗎
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史,導致離婚的,其行爲不構成《婚姻法》規定的損害賠償要求,因此,是不能要求賠償的。
1、有侵權行爲:即上面所說的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四種情形。有上述行爲就說明夫妻一方違反了婚姻家庭義務,侵犯了配偶的婚姻家庭權利。
2、有損害事實:損害事實就是說因爲一方的行爲致使另一方的財產損害或非財產受到損害。例如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會造成精神損害;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會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
3、有主觀過錯:即配偶一方故意實施法定違法行爲造成另一方受到損害。
4、有因果關係:配偶一方實施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法定行爲,必須是導致婚姻關係破裂進而離婚,造成無過錯一方遭受損害的原因。
5、有離婚事實:如果違法行爲未導致離婚,受到損害的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提出追究過錯方的侵權責任的,按婚內侵權處理,不適用婚姻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