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強制執行多久才能執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3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申請強制執行多久執行 一般來說,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最遲是六個月內執行完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五條: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還需延長的,層報進階人民法院備案。委託執行的案件,委託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後一個月內辦理完委託執行手續,受委託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委託函件後三十日內執行完畢。未執行完畢,應當在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TAG標籤:一審 執行 強制措施 強制執行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