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應遵守的規定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應遵守的規定是什麼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應遵守的規定如下:(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TAG標籤:強制措施 犯罪 監視居住 刑事辯護 嫌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