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體是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4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體是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主體包括:1、被害人;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3、無行爲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4、人民檢察院。【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89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後第一審判決宣告之前提起。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TAG標籤:主體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辯護 附帶 民事訴訟 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