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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遷協議如何訂立遺囑

動遷協議如何訂立遺囑
動遷協議如何訂立遺囑
1、遺囑的分類。遺囑可以分爲口頭遺囑及書面遺囑;還可以分爲自書遺囑及代書遺囑,此外還有將遺囑進行了公證的公證遺囑。   2、遺囑的生效要件。   自書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並不要求有見證人在場,只要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即爲有效。   代書遺囑爲立遺囑人以外的人代立遺囑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書寫的文書。代書遺囑除應具備自書遺囑的要件外,還應該有兩個以上與所力遺囑無利害關係的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贈。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爲準。   口頭遺囑。口頭遺囑,只有在危及情況下才可以使用,同時要求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人在場作爲見證。待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公證遺囑。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正遺囑。公證遺囑的變更也要用公證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對抗其效力。 以上就是我對於如何訂立遺囑問題的我的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