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開庭時間間隔 普法法律網 法律 9.44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2次開庭時間間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規範民商事案件延長審限和延期開庭問題的規定》第二條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民商事案件後,認爲需要再次開庭的,應當依法告知當事人下次開庭的時間。兩次開庭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但因不可抗力或當事人同意的除外。 TAG標籤:辦案流程 間隔 訴訟仲裁 時間 開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