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留學貸款的限額及期限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馬來西亞留學貸款的限額及期限1、銀行爲了確保資產的安全,對留學貸款的額度作了具體的規定:原則上不超過出國留學者在校就讀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總額的80%;國外留學學校錄取通知書或其他有效入學證明上載明的報名費、一年內的學費、生活費及其他必需費用的等值人民幣總和,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2、留學貸款的期限根據留學期限、借款人收入狀況和保證人及擔保物的擔保能力而確定,一般爲1至6年,浦東開發銀行最長不超過6年,中國銀行最長不超過10年。 TAG標籤:限額 涉外專長 期限 貸款 留學 馬來西亞 移民留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