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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兌匯票背書錯誤的幾種方式

承兌匯票背書錯誤的幾種方式
承兌匯票背書錯誤的幾種方式
1.簽章與出票人名稱不一致
簽章與出票人名稱不一致很好理解,出票人名稱是A,簽章名稱爲B。
2.背書印鑑章不規範,有瑕疵
按我國《票據法》有關規定,銀行承兌匯票背書需要進行簽章,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背書人簽章欄加蓋公司財務章與法人章。
3.重複背書
重複背書即同一公司連續兩次在票據上背書。比如A公司將票據又背書了A 公司。
4.背書不連續
背書不連續,即被背書人名稱與下手背書人名稱完全不一樣。比如A企業背書給B公司,但後手蓋的卻是C公司的印鑑,背書明顯不連續。
5.單位簽章類型錯誤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欄加蓋發票專用章。
6.未填寫被背書人名稱
未填寫被背書人名稱這一錯誤可真是由於個人的疏忽導致的!銀行承兌匯票上既要有背書人的名稱,也要有被背書人的名稱,兩樣缺一不可!A公司背書轉讓給B公司銀行承兌匯票,但只加蓋了A公司的財務章和法人章,並沒有填寫B公司的名稱,那麼這張票就是有問題的。
7.背書騎縫章蓋得不規範或未蓋騎縫章
背書需要在票據背面背書欄內簽章,在票據憑證不能滿足背書人記載事項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單,粘附於票據憑證上。在背書使用粘單時就涉及到騎縫章的問題了,常見的背書騎縫章瑕疵主要:背書騎縫章蓋得不規範、不清晰;粘單處未加蓋騎縫章;騎縫章斷開;騎縫章與背書人簽章有重疊等問題。
8.被背書人名稱採用簡寫
這點比較好理解,被背書人名稱未記載全稱。
9.背書日期錯誤
背書日期錯誤可以分爲兩種,一種是比較常見的日期書寫錯誤,比如後手揹人C公司記載的背書日期爲貳零壹柒年壹月拾柒日,而前手背書人的背書日期爲貳零壹柒年壹月拾陸日;另一種是日期大小寫錯誤,票據的匯票到期日與出票日期都應該是中文大寫日期,而非小寫,雖然目前手寫的比較少,一般都是用軟件打印成的,但仍需注意一下。
10.粘單使用錯誤
我們都知道國銀行承兌匯票在背書上都印有格式,如果背書格式不能滿足背書人的記載需要,可以加附粘單,但在粘單的使用上稍有不慎就易出錯。比如粘單上第一記載人的前手再簽章這種錯方法其實是錯誤的,正確的姿勢是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匯票和粘單的粘接處加蓋騎縫章。
11.背書人被背書人名稱被塗改
在銀行承兌匯票上無論是背書人名稱還是被背書人名稱的書寫字跡都要清晰工整,不能有塗改、連筆等情況,被背書人名稱要與印鑑章一致。如果背書人或被背書人的全稱爲原創資訊技術責任有限公司,填寫時多寫了責任二字,然後塗掉,那麼塗改的背書視爲無記載。
12.將不得轉讓的匯票背書
背書是持票人所爲的法律行爲;背書的主要目的是在於轉讓票據上的權利。如果不想讓收票人轉讓,可以在背書上打印或填寫【不得轉讓】字樣。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後手在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後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